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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环德辅道中四至四A号
447-0-041797-7 (港币)
447-1-798400-4 (美元)
447-0-067637-9 (日元)
447-0-067641-7 (新加坡元)
447-1-670514-4 (加拿大元)
支票、转账、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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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一号
500-537840-002 (港币)
500-537840-285 (人民币)
848-072708-274 (美元)
支票、转账、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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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花园道一号中银大厦
03364500102885 (港币)
01287592478343 (人民币)
01287506005609 (欧元)
01287592357242 (美元)
01287592357242 (英镑)
01287592357242 (澳元)
01287592357242 (日元)
01287592357242 (新加坡元)
01287592357242 (加拿大元)
01287592357242 (新西兰元)
01287592357242 (瑞士法郎)
支票、转账、电汇
网上理财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83号
395668585668 (港币)
395668585201 (美元)
支票、转账、电汇
网上理财
存款须知:
(1) 当客户办理存款时,需确保有关存款银行已登记为「已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即已完成本公司核实及登记的客户同名银行户口。每名客户最多可登记3 间银行 为已登记银行。同一已登记银行名下的不同货币账户或其他类别账户则不受数量限制。
本公司仅接受于香港持牌银行开立,或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的合资格司法管辖区内,受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之银行所持有的银行账户作登记。
已登记银行户口包括透过以下方式登记的银行:
在线开户验证时完成转账之银行户口
经「登记银行账户指示」登记之银行户口
成功登记eDDA之银行户口
成功开通招商银行银证转账(CMB)之银行户口
*如客户需新增及登记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 只需成功登记eDDA 或银证转账,或填写「登记银行账户指示」完成登记
*如阁下是透过在线入金开户的个人客户,透过以上方法登记后,必须以该银行账户完成存款金额不少于港币 10,000 元(或等值货币)的首次存款,该银行账户方会正式登记为「已登记银行账户」。
(2)客户需透过Registered Bank 存款,只需提交存款凭证,无须重复提交银行户口证明。注明客户于本公司之账户名称及账户号码后,并将存款凭证上载至以下其一途径:
i. "君弘全球通" 【全部功能 > 存入资金】
ii. "网页版交易系统" 【客户服务 > 存款指示】
iii. 电邮至本公司 [电邮: cash.ops@gtjas.com.hk]
(3) 客户须向本公司提交存款凭证确认该款项是来自客户本人的银行账户。凭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结单、支票图像、网上银行截图等。否则该存款将会在客户结单上显示〝未入账〞状态,直至客户提供相关凭证。
(4) 如客户透过支票入款但未能于两个工作天内提供银行结单、支票图像或网上银行截图等凭证确认该款项是来自客户本人的银行账户,本公司会向客户收取每张支票港币50元 (实际以银行收费为准)的冲印支票费用。同时,该存款将会在 客户结单上显示〝未入账〞状态,直至本公司从银行获得该支票的存入者资料;一般情况下此流程需时14个工作天 (实际时间以银行为准)。
(5) 截止收取付款的时间为每天下午三时整。任何下午三时后收到的付款 (不论是支票或直接汇款) 将当作次日的付款。
(6) 在未收到成功开立证券账户的通知之前,请务必不要汇款。
(7) 本公司不接受任何由第三者 (非账户持有人名义)及非登记银行 的存款,包括:(i) 支票、(ii) 汇款或转账款项,包括在本公司账户之间的转账 及 (iii) 现金存款。当该笔存款被拒绝,本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把款项原路退回。银行或会从退款中收取费用。在任何因第三者存款及非登记银行而引致的退款情况,本公司概不负责客户一切因退款所引致的相关银行利息、费用或客户与第三者之任何损失及追讨。请妥善保存台端的存款单直至存款置入 台端于本公司之账户中。
(8) 本公司保留对上述安排之最终决定权利。
提款须知:
(1) 所有提款只可提取至客户本人名下的[已登记银行] (Registered Bank)。
当客户办理提款时,需确保有关银行已登记为[已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即已完成本公司核实及登记的客户同名银行户口。每名客户最多可登记3 间银行 为已登记银行。同一已登记银行名下的不同货币账户或其他类别账户则不受数量限制。
本公司仅接受于香港持牌银行开立,或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的合资格司法管辖区内,受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之银行所持有的银行账户作登记。
已登记银行户口包括透过以下方式登记的银行:
在线开户验证时完成转账之银行户口
经「登记银行账户指示」登记之银行户口
成功登记eDDA之银行户口
成功开通招商银行银证转账(CMB)之银行户口
*如客户需新增及登记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 只需成功登记eDDA 或银证转账,或填写「登记银行账户指示」完成登记。
*如阁下是透过在线入金开户的个人客户,透过以上方法登记后,必须以该银行账户完成存款金额不少于港币 10,000 元(或等值货币)的首次存款,该银行账户方会正式登记为「已登记银行账户」。
(2)客户可从我司网站下载「提款指示」表格,并将已填妥及签署的表格电邮至本公司营运部 cash.ops@gtjas.com.hk 。在确认表格填报的数据及核对签名正确之后,我们会尽快安排将款项按汇至客户指定之登记银行账号内。
(3) 客户亦可透过我司网站登入君弘全球通或网上交易平台输入相关银行信息,递交提款指示:
i. "君弘全球通" 【全部功能 > 提取资金】
ii. "网上交易平台" 【客户服务 > 提款指示】
或
致电您的客户经理发出提款指示
(4) 我司截止提款的时间为每天交易日下午2时正及半天交易日上午11时正。任何在上述截止提款时间后收到的提款指示将当作次个工作日提款。
(5) 国泰君安不接受任何将款项转至任何第三者(非账户持有人名义)及非登记银行的提款要求,包括第三者的银行账户或在国泰君安账户之间的转账。此外,国泰君安亦不会签发第三者收款人支票。
(6) 电汇银行费用: 港币160元
本地转账 (港币) 银行费用: 港币60元
(收款行为渣打,汇丰,中银香港,恒生或招商香港免费)
本地转账(美元、欧元及人民币) 银行费用: 港币60元
(7) 如客户在已持有已登记银行的情况下新增第二间或以上银行,该新增银行于登记当日将不可用作提款用途; 存款则可于成功核实后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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