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4-4A号
44717752235 (美元)
44717752154 (港元)
44719163784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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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19070328 (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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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719070271 (英镑)
44719046873 (瑞郎)
支票、转账、电汇 (亲身到银行)
网上理财(需申请银行网上服务及设定所需限额)
传真或电邮确认

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10-312号地下
87592558544 (美元, 人民币, 澳元, 加元, 日圆, 欧元, 英镑, 瑞郎, 新加坡元)
87511592088 (港元)
支票、转账、电汇 (亲身到银行)
网上理财(需申请银行网上服务及设定所需限额)
传真或电邮确认

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号
848073144274 (美元)
848073144292 (港元)
741134621280 (人民币)
741134621277 (澳元)
741134621279 (加元)
741134621278 (日圆)
741134621275 (欧元)
741134621281 (英镑)
741134621276 (新加坡元)
支票、转账、电汇 (亲身到银行)
网上理财(需申请银行网上服务及设定所需限额)
传真或电邮确认
提款方法
1. 所有提款只可提取至客户本人名下的[已登记银行] (Registered Bank)。
当客户办理提款时,需确保有关银行已登记为[已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即已完成本公司核实及登记的客户同名银行户口。每名客户最多可登记3 间银行 为已登记银行。同一已登记银行名下的不同货币账户或其他类别账户则不受数量限制。
本公司仅接受于香港持牌银行开立,或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的合资格司法管辖区内,受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之银行所持有的银行账户作登记。
如客户需新增及登记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 只需填写「登记银行账户指示」完成登记
2.客户必须填写【提款指示】并签署,于每天交易日下午2时正及半天交易日上午11时正电邮至 cash.ops@gtjas.com.hk本公司营运部以作核实。所有于上述指定时间后收到的提款指示单,会于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3. 所有向国内、或海外转款,本公司营运部均会致电联络客户确认有关转款指示,假如本公司因任何原因无法联络客户核实其数据,本公司保留不给予办理该提款指示的权利。
4. 如以海外电汇形式提款,按每笔汇款,银行一般会收取手续费。该笔款项将会从你的账户中扣除。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不时修订之《佣金及服务收费表》。
5. 本地银行港币转账及外币转账,均会收取手续费。有关收费详情,请参阅不时修订之《佣金及服务收费表》。
6. 不容许提款至第三方账户(即非同名账户) 及非登记银行的提款申请 。
7. 如客户在已持有已登记银行的情况下新增第二间或以上银行,该新增银行于登记当日将不可用作提款用途;存款则可于成功核实后正常使用。
转账方法
1. 当客户办理存款时,需确保有关存款银行已登记为「已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即已完成本公司核实及登记的客户同名银行户口。每名客户最多可登记3 间银行 为已登记银行。同一已登记银行名下的不同货币账户或其他类别账户则不受数量限制。
本公司仅接受于香港持牌银行开立,或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认可的合资格司法管辖区内,受当地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之银行所持有的银行账户作登记。
如客户需新增及登记登记银行(Registered Bank), 只需填写「登记银行账户指示」完成登记
客户可透过[已登记银行]将款项自由转入/转出其本人于国泰君安集团(定义可参照外汇交易客户协议书)名下的账户。
2. 客户必须填写转账款项指示单并签署,于当日下午 4:00 前电邮至 cash.ops@gtjas.com.hk本公司营运部以作核实。所有于下午 4:00 后收到的转账款项指示单,会于下一个交易日处理。
3. 客户可透过网上转账服务,于名下账户调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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